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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如起訴書,起訴被告理由:認為愛開車是一個杜撰的說法。除此之外,沒有其他的證據證明被告主觀知悉犯罪。
說服法官,年輕人做的事,不能跟一般思考周率的中年人相比,重點在於被告主管是否知道所受的東西為毒品,始能成罪。加上檢察官提不出其他證據,所以獲得無罪判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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